楚雄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五)

日期:2022-12-14点击:27421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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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楚雄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李波,中共党员,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级职员,2022年12月12日20:28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闫非亚,中共党员,楚雄市农机安全监理站高级工,2022年12月7日21:29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楚雄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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