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日期:2022-02-27来源:本站原创点击:2425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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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自我革命精神  忠诚履行职责使命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在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2022年2月26日)

陈燕青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以及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研究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冯毅书记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保持政治定力,深化系统施治,在净化全市政治生态进程中刻下鲜明印记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楚雄市纪检监察工作成色更足的一年。我们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严”的螺丝越拧越紧,“治”的效果更加凸显,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丰厚而饱满,量变之中有质变,巩固之中有提高,发展之中有深化,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向各领域精准发力。过去一年,全市立案审查调查数再创历史新高,在2020年同比上升47%的基础上,2021年立案审查调查121件,同比上升10%。立案审查调查数的持续上升,遵循了问题导向,坚持了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高压反腐惩恶的预期,体现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我们紧盯国有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粮食购销等领域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了市保安公司原总经理杨雄、原楚雄军粮供应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杨冬晴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贪腐案件。坚持一手严肃惩处受贿行为,一手严厉打击行贿犯罪,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

系统化集成式推进案件查办“通篇文章”。我们铁肩担道义,贯通融合纪法情理,把对同志的厚爱体现在日常严管上,体现在执纪执法中治病救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督促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让有问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积聚干事创业正能量。我们放大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效应,在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宣布立案和留置决定,同步开展政治关爱谈话,宣讲纪法情理,强化政策感召,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刻在心里的敬畏”。我们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同步谋划以案促改促建促治,从余晓东、余国辉等破纪破法历程中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查找监管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为以案促改提供“靶向”。同时,发出典型案例警示通报,从“个案”问题上升到“面”上施治,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各类监督协同联动、贯通融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系统工程,必须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打好贯通融合“组合拳”。我们探索建立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构建“1+3+6”大监督工作格局,促使各类监督攥指成拳,形成合力,增强了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和实效性。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我们整合各类监督力量,推动专项整治、专项巡察、专项审计、专案办理同向发力,严肃查办了一批“靠粮吃粮”的贪腐案件,清除了长期隐匿粮食购销领域的政治生态污染源,找准粮食企业乱象背后的病根病灶,为保障粮食安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开出良方,为运用系统方式推进专项整治探索出有效的方法和路径。我们紧盯部门职责履行,以精准有力的监督推动景泰园小区违法违规建设整治,经验做法得到冯志礼同志批示并印发全省学习,《党员干部带头拆!“走心”拆违的楚雄样本》专题片在“清风云南”播出。

二、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担当作为,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护航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坚持政治引领,做深做实政治监督,“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武器、行动指南,坚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引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学笃用。市纪委常委会16次传达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集中学习,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突出“纪言纪语”,讲授专题党课,开展“红色体验”,举办专题读书班,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找差距、抓整改,把以史为鉴落脚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提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的自觉性。制定政治监督实施意见,推动政治监督规范化具体化常态化。坚决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的政治偏差,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2人,提醒约谈23人。持续强化疫情防控监督,对工作作风不实不细的4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17件,立案审查调查7人。清单式、项目式推进中央巡视云南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持续跟进省委巡视楚雄市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抓好牵头任务落实,督促面上问题整改。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办结信访举报12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出否定意见21人。

坚持贯通协同,一体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执纪执法更加精准有力。市委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履责、统揽全局。市委常委会会议25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听取和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情况。认真落实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每两月1次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市委主要领导坚持听取重要案件、巡察等工作汇报,与常委班子成员、乡镇和市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常性提醒谈话,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示范效应。市纪委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持续推行“两个责任”清单式工作提醒,定期听取乡镇和市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不断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担责、履责。用好问责利器,问责1个党组织、9名党员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600余人次。坚持全面从严要求,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准确妥善运用每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7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47.1%、34.2%、6.4%、12.3%。

坚持从严反腐,深化标本兼治,“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效应更加显现。始终保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99件,立案审查调查121件,其中,科级干部6人,结案101件处分93人,采取留置措施18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问责,处置问题线索30件,立案审查调查27件27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持续开展“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年”“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年”,安全、规范、高效的办案模式进一步巩固深化。坚持以点带面、共建共创,深入推进“清廉楚雄”建设,3类3个示范点建设经验做法在全州推进会上交流。抓实“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0次33起,编印《楚雄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2》,印发警示教育学习资料19期,举办第三届廉洁文化书法美术摄影展和家庭助廉活动,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

坚持为民惠民,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驰而不息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11人。持续强化节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6个,处置问题线索9件。深入开展烂尾楼、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12项专项整治,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46件,批评教育处理35人,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行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处置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13件19人,以精准有力的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件1人。以“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常态化通报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9批14人,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坚持边巡边查边改,提升巡察质效,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开展“巡察质效提升年”,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对18个部门、1个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1轮巡察“回头看”、2轮常规巡察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发现问题442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6条,挽回经济损失23.93万元。建立市委巡察综合协调组工作制度,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出台巡察整改监督办法,压实整改责任,形成市级党政领导干部牵头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的工作闭环。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分别形成九届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题报告,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价,对26个市属部门、2个乡镇所属35个村(社区)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发现问题125个。开展常态化整改评价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做法分别被省纪委省监委和州委以信息专报形式印发推广借鉴。

坚持从严从实监督管理,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忠诚品格,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更加过硬。一以贯之强化内部监督,层层拧紧“安全阀”,严防“灯下黑”,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6件,提醒谈话11人。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暨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开展“警示教育日”活动,以冯学忠、武长青等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坚持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市纪委市监委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评为“2021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机关党委再次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被市直机关工委评选为基层党建模范机关创建示范点。稳步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连续两年被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4名干部获州级以上表彰。带头打造“清廉机关”,用新时代廉政文化强魂润心育人。结合市乡党委换届,选优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积极争取市委支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培养、使用和调整力度,7名干部得到提拔使用,交流轮岗23人。首次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去”培训,以跟班轮训、以案代训、辨析式业务测试等方式,着力淬炼纪检监察“尖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高压态势下,一些人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国有企业、政法、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权力集中部门成为被“围猎”的重点对象;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甚至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时有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禁而不绝。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着差距和不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强,对政治监督把握不准,日常监督方式单一、效果不佳;有的斗争精神不足,有畏难情绪,特别是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深刻认识腐败问题的顽固性隐蔽性,深刻认识管党治党松一松就反弹的特点,保持枕戈待旦的政治警觉,进一步提高及时发现和应对新问题新动向的能力,保持强大的消灭腐败的力量,永远地吹响反腐败斗争的冲锋号;必须步步为营、层层深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清理,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巩固,一锤一锤接着敲,一仗一仗连着打,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持续抓,坚决防止时紧时松、大起大落,不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三、做实做细2022年工作,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护航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委十届二次全会、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工作安排有效落实

更加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理解把握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历史规律,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对党忠诚。贯彻落实《政治监督“回头看”工作指引》,坚持监督执纪问责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决防止落实“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做实做细做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不断完善政治监督具体化、可检视、促治理的基本方法。

围绕“国之大者”强化监督。聚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共同富裕、疫情防控、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公平正义等重大任务,聚焦省、州、市重点工作贯彻落实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加强监督,对做表面文章、喊口号不落实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政治监督更加精准、更有成效。

监督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入落实州市党委实施办法,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情况的监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机制,在“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中察实情,增强日常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保证权力公开透明、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督促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等规定,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底线,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实施正风肃纪雷霆行动,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监督处置治理“一条鞭”,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以霹雳手段严管严治,让严的震慑常在。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紧盯大发展大建设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园区开发建设等方面腐败问题。推进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巩固国企、政法等领域反腐败成果,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严惩非法利益勾结、侵吞国家利益的“内鬼”。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落实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从严精准打击行贿人。

提高审查调查质量。健全完善“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拓展深化“室、组、乡”联合办案机制,督促各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每季度上报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开展约谈。健全完善“不敢腐”的震慑传导机制,强化乡镇纪委监督执纪效能,实现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全覆盖。建立市纪委常委会、审查调查专题会议以及专案组全体成员会议三级决策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法教育贯穿审查调查始终,落实纪委副书记首谈、必谈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密风险防控与过程管控,健全责任追溯机制,实行“一案双查”与终身追责。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和外调内审、固定证据的能力,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扎实开展监督执纪执法辨析和案例复盘工作,交流做法,剖析办案得失,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开展“巡回审理”工作,强化对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安全制度,压实安全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运用集成、集束、集中工作法做好“通篇文章”。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完善查办案件“模块化”工作机制,建立案件剖析、警示教育、监察建议、宣传等“子模块”,有效配置资源、力量,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衔接机制,延伸办案工作链条。在监督执纪问责日常工作中,始终把调查、处理、教育、整改、建制统一起来,聚焦案件查办发现监督漏洞,促进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健全办案和监督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注重让被调查人见人见事地分析本单位、本系统政治生态,为日常监督打下扎实基础。规范并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建立跟踪、反馈等机制,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效果。提高警示教育政治性,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打卡”,有针对性地选取典型案件汇编忏悔录、编写警示录、拍摄专题片,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责,以当头棒喝警醒“梦中人”。

(三)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突出抓细抓小、抓经常抓长效,实施以“小”见严纠“四风”行动,集中整治营造圈子“小饭局”、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小福利”、利用职务便利搞“小特权”、服务群众耍“小脾气”、落实决策部署“小敷衍”等问题。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防隐形变异、防反弹回潮、防疲劳厌战,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增加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求稳不思进的不作为问题。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肃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问题。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持续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实施“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行动,督促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乡镇集贸市场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整治医疗卫生、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健全线索管理、深挖彻查、以案促改、监督防范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群众合法权益。

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落实村(社区)“四议两公开”、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全面推进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发挥好“三员”近距离、可视化的监督优势,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

(四)做深做实监督基本职责,使监督与现代化建设内在要求相契合

打开监督的“窗口”、延伸监督的“手臂”。拓展监督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培植监督常态,深化“嵌入式”“蹲点式”“体验式”等监督方法,持续在加强近距离、常态化、可视化上下功夫,在新方式、新表达上求探索。注重从载体上创新突破,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打破信息壁垒,开辟监督的新途径。推行“同志式”“走心式”谈话,推动咬耳扯袖常态化、跟踪回访经常化、澄清正名制度化、关心关爱具体化,使“良药不再苦口”。加大谈话函询抽查复核力度,提高谈话函询抽查复核质量,纠治“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现象。

充分发挥巡察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编制十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任务,年内开展3轮巡察。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重点检查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执行换届纪律等情况,从政治上查找偏差、推动整改。建立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新官认旧账、旧官理旧账的整改工作机制,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监督责任,构建认领任务、推动落实、检查督促、成果运用闭环,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以及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灵活运用“巡乡带村”“巡单位带村”“直接巡村”等组织形式,创新运用贴近群众的方式,推动提升巡察村(社区)工作质效。开展“巡察质效巩固提升年”工作,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全域深化“清廉楚雄”建设。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健全主抓直管机制,规范和提升“清廉单元”建设,将重点清廉单元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分类择优培育打造“清廉单元示范点”,带动清廉楚雄全域推进,形成人人是政治生态的良好环境。在清廉村居网格中选聘监督联络员,将监督触角向村(居)民小组延伸,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行动,建立健全与纾困惠企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落实体系相匹配的监督机制,着力查纠、解决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落实不到位、兑现不及时、差异化对待、选择性服务等问题;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强化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监管,坚决查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止权力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把政商交往情况纳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鼓励党员干部秉公用权、改革创新、担当作为。

(五)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机制,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监察室的领导,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市纪委市监委领导为主落实落地。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着力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擦亮监督“探头”。加强对监察官法的宣传、解读,落实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做好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完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工作机制,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努力做到每一种形态的使用都精准规范。积极稳妥推进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构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大监督”格局。深化“室、组”联动监督,围绕政治监督、作风建设、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任务强化协作配合,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落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加强与相关专业部门的政策咨询、法律咨询,通过各环节协调配合,实现依纪依法监督和监察、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相融合。拓展深化“1+3+6”大监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在党内监督主导下,综合运用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列席会议、听取汇报、情况通报、廉政档案、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监督更好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整合“大监督”工作力量,针对工程项目建设、财政管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监管等突出问题,贯通运用专项整治、专项巡察、专项监督、专案办理等手段,推动重点领域系统治理。总结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经验做法,探索路径、方式和方法,为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提供借鉴和范本。

(六)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五个作表率”要求,从自己做起、严起,以伟大建党精神和思想政治教育凝神聚魂,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运用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扎实做好省纪委监委“小巡视调研监督”和省委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对整改工作定期盘点、检视问效,做到逐条办结销号、逐项整改到位。开展对乡镇纪委的“小巡察调研监督”,补短板、强弱项,打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

加强能力建设。坚持抓机关带系统、强指导促规范,强化纪法训练和实践锻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开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大讲堂”,深化分层分类全员培训,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普学熟读并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升履职本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着力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加强纪律建设。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在政治要求、执纪执法、日常言行、道德操守等方面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加强内部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严格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尽责。

同志们,新的百年已启程,新的赶考在路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信心、勇毅前行,推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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