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楚雄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0-09-29点击:1584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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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楚雄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2019年部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由党的楚雄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楚雄市纪律检查机关;楚雄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由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楚雄市监察机关。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楚雄市委和中共楚雄州纪委楚雄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市纪委、市监委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市纪委、市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全市性的相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纪委、市监委设14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至第七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并设立20个中共楚雄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纪委十届四次、州纪委九届四次、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好州委部署的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聚焦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更新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好市委产业作支撑、城市出形象、民生有保障、基础更牢固的发展思路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要任务: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二是忠诚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四是坚持挺纪在前,推动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五是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六是坚持巡改并重,巩固深化发展政治巡察;七是深入纠偏治乱,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八是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3人,其中:本部门行政编制100人(其中含工勤人员编制4人),市委巡察办行政编制3人,市委巡察组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4人(未含市检察院转隶人员),其中: 财政全供养8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6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65.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65.2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5.22万元(本级财力1765.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5.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6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9.22万元,项目支出246.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1146.62万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6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1.8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9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6.9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0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82.7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19.22万元,项目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306.45万元;30102津贴补贴677.79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9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09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08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92万元(含工伤保险3.6万元,残疾人保障金7.5万元和大病补充保险4.8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82.79万元;30201办公费108.3万元;30202印刷费8.5万元;30205水费0.15万元;30206电费0.6万元;30207邮电费6.5万元;30211差旅费68.5万元;30215会议费2万元;30216培训费2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5.5万元;30226劳务费8万元;30228工会经费13.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74.64万元;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6.72万元;30302退休费50.92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42万元;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万元。

基本支出1519.22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 306.45万元; 30102津贴补贴677.79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9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09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08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92万元(含工伤保险3.6万元,残疾人保障金7.5万元和大病补充保险4.8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82.79万元;30201 办公费: 26.3万元; 30202印刷费1.5万元;30205水费0.15万元;30206电费0.6万元;30207邮电费3万元; 30215会议费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5.5万元;30228工会经费13.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74.64万元;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6.72万元;30302退休费50.92万元;

项目支出24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82万元;30202印刷费7万元;30207邮电费3.5万元;30211差旅费68.5万元; 30216培训费28万元;30226劳务费8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42万元;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在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库中未申报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未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采购预算资金49.5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印纸、办公桌椅、文件柜等项目。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三公经费安排23.5万元,与上年17.5万元相比增6万元,增34.28 %,原因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2018年由市检察院划转我委2辆执法执勤车辆,由原来的4辆公务用车增加到6辆车辆,车辆运行及维护经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0.00万元,上年0.0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5.5 万元,与上年5.5万元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18万元,与上年12万元相比增6 万元,增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00万元,上年0.00万元,运行及维护费安排18万元,与上年12万元相比增6万元,增50%,增加原因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2018年市检察院划转我委2辆执法执勤车辆,由原来的4辆公务用车增加到6辆车辆,车辆运行及维护经费随之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9年部门预算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1519.22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045.78万元,增加473.44万元,增加45.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市纪委、市监委人员编制由原来的行政编制43人,调整为113人(含市委巡察办及市委巡察组),2019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比2018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净增23人(未含市检察院转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大幅增加和在职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增加。

2.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 1316.09万元,2018年支出892.31万元,增加423.78万元,增加47.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市纪委、市监委人员编制由原来的行政编制43人,调整为113人(含市委巡察办及市委巡察组),2019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比2018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净增23人(未含市检察院转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大幅增加。

3.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52.21万元,2018年支出106.96万元,增加45.25万元,增加42.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比2018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增加,按在职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增加。

4.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2万元,2018年支出46.51万元,增加4.41万元,增加9.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46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20万元增加126万元,增加原因:由于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的拓展,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增加了巡察、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专案补助等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中共楚雄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协助、配合市纪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市纪委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对派驻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依照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

2.中共楚雄市委巡察办: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正科级,设在市纪委,纳入市委工作部门限额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等职责。

3.中共楚雄市委巡察组:正科级,主要承担巡察任务,向中共楚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349.21万元,其中办公费108.3万元,印刷费8.5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6.5万元,差旅费68.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劳务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工会经费13.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4.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72万元。

2.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216.96万元(基本支出106.96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其中办公费69.28万元,印刷费6.5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6.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34(含公务交通补贴)。

3.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与2018年比较,增加132.25万元,增加原因为:一是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增加,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201984人,201861人;二是在编车辆增加,20196辆,20184辆;三是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职能拓展,为确保本年度工作能顺利完成,工作经费需求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流动资产37.32万元;固定资产405.4万元;无形资产16.17万元;以上合计458.89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市纪委、市监委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0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19年市纪委、市监委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在下步工作中,市纪委、市监委将结合实际,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第二部分 中共楚雄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中共楚雄市纪委  楚雄市监察委

2019325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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